摘录自《品位与职位——中国古代官阶的历史变迁》 – 阎步克
与其他传统社会比较而言,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,是它更高的行政化程度组织化程度,以及更浓厚的“官本位”色彩。“行政化”是就其管理方式而言的,“组织化”是就其结构形态而言的,“官本位”是就其身份体制而言的。皇帝是通过一个官僚体制来进行统治的。西文中的“官僚制”bureaucracy这个词,也被译为“科层制”,“分科分层”是官僚体制的基本结构特点。各种官职,都被配置于科层体制的不同位置之上。同时,任何组织都不仅仅由“职位”构成的,它也是由“人员”构成的。就是说我们所面对的,有一个职位结构,还有一个人员结构。二者都需要分等分类。大量制度性的问题,就发生在职位结构和人员结构二者之间。
周代有两套爵列:公侯伯子男和公卿大夫士。经战国变法,早期国家体制进入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官僚帝国体制,相应地,秦汉的位阶结构就发生了相应变化;封爵军功爵和禄秩,变成了两个等级支柱。魏晋南北朝是一个门阀政治的时代,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,周代贵族政治到这时候有所回潮,所以,若干新的位阶样式应声而来,而且位阶的结构明显变复杂了。唐宋位阶的复杂性依然故我。而至明清,文武阶官大为淡化了,变质了,最终变成了用于封赠的官号。官品和封爵,一个是行政性位阶,一个是用于激励的位阶。此外,科举功名也是一种社会身份尺度。这样,品位结构再度趋于简化。
上述变迁过程不光能从中看到行政管理的需要在起作用,而且能看到整个政治体系、政治形态,甚至社会结构、社会形态的变迁。
观察人员结构和职位结构关系时,我们采用这样一个视角:既把官僚组织看成一个功能组织,承担着各种行政事务;同时也把它看作一个身份组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