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宫内、朝廷与边疆:社会史视野下的明代宦官研究》 – 齐畅
一 增加地方机构的灵活性
史论者以明代宦官权力的扩充自永乐朝始,燕府旧宦曾助朱棣“靖难”,因而备受重用,而从刘氏兄弟个案来看,宦官们充任各项官职却是情势使然。明太祖设计了各项理想的祖制,但弊端已逐渐显露,宦官监军、镇守等制度是在弥缝旧制之阙以因应新形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。
明太祖撤销元代总制各地政务的行中书省后,在原政区内实行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都指挥使三司分立,朝廷便开始面临如何协调分管民政、财赋、军事等事务的地方机构的问题,尤其是在应付那些需要它们协力完成的重大军政活动时,各地权力过于分割、互相牵制的问题,就显得更为严重了。洪武十年(1382)后,制订了让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各地“绳愆纠谬”的制度,仍未切实满足有关需要。 [8] 靖难起兵中,朱棣以少数藩府兵取胜,与明初这种权力分散、遇重大事件缺乏灵活机动的地方权力中枢不无关系。
而朱元璋以亲王守边,设立藩王,也有对这种地方权力分散、统治力量薄弱的弊端的补充之意。这样在整个机制中地方权力分散的大形势下,遇到实力强大的藩王,地方分散、固化的制度弊端便马上显露。
从燕王朱棣在靖难前对刘氏兄弟的着意培养可以看出,他对宦官的任用是形势下的必然,因当时可倚靠的力量有限。也许朱棣在朱允炆削藩前已对日后的起兵有所准备,故藩府旧宦在靖难中的屡立奇功亦并非偶然。从刘氏兄弟与王彦等人的出身可以看出,朱棣昔日从善战的女真、蒙古人中挑选出智勇兼备的子弟,使之成为阉宦心腹,这种人才储备的方式也是当时寡助的形势下的一种无奈选择。
而这些朱棣着意培养的旧宦的确在靖难过程中领兵、征战,累立军功,成为朱棣起兵成军的重要倚重力量,尤其是女真、蒙古等族的少数民族宦官更骁勇善战,他们在朱棣登基后亦得到相应的犒赏与地位的提高。明成祖“靖难”登基后,迁都北平,占据漠北的北元蒙古势力,仍然是明朝在边疆问题上面临的最大威胁。于是,这些靖难中表现突出的宦官在朱棣登基后,很多被派往边地守卫一方。刘顺即在永乐四年(1406),“以辽东重地,命公往镇之”。永乐七年(1409)起,太监亦失哈亦以钦差的身份,曾多次被派到奴尔干都司各地宣圣谕,沟通与当地各族人民的关系。
可见,如果说燕王朱棣对宦官的任用尚有个人感情倾向的因素,那么到靖难夺位之后,成祖朱棣则面临革除旧弊的紧迫局面。最先取消了亲王守边制度,开始频繁运用非正式临时性任职形式,如文臣、武将以及宦官,因必要的情势需要到地方行使王命。永乐以来,便临时特遣尚书、侍郎等大臣,以“巡行”、“镇守”等名目出使各地,监督或在重大地区性军政活动的过程中协调有关机构的工作。朱棣给予宦官内侍们的信任与委任,与其本人对宦官的好恶并没有太大关系了。
成化朝镇守太监钱能的个案中,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宦官对地方制度一种临时性干预,以应对国家大事。
以专横贪虐著称的镇守太监钱能,以往研究多侧重对其在镇守云南期间,对当地经济、民族关系等方面的破坏作用。通过前文的分析,可以知道镇守太监的职责与职权,在整个明代并非一成不变,而是随着形势变化及不同皇帝的需要而灵活变化的。首任云南镇守太监云仙在受命时,明宣宗要求他到任后,“务令军民安生乐业”。云仙镇守云南多年,主要从事的即沟通朝廷与地方的联系,以使者身份处理民族事务。云仙背负着安抚边地夷民的任务,因而到任后行使着处理民族关系的职责。但到了成化年间,朝廷内库空虚,“岁用赏赐之费不给”,而后,内承运库太监林绣曾奏请明宪宗“云南所逋岁办差发金银及各处赃罚银尽数差解,以应急用。”钱能被派往云南是背负着索取云南逋欠的银两,以解朝廷内库空虚之急的使命。
可见,明代各时期宦官被派驻地方,担负不同的使命。在明初的永乐朝,边疆安全问题是地方重责,但亲王守边的废止以及地方三权分立在应对重大军事变故的不足,皇帝通过派任亲信宦官,以增加地方机制运作的灵活性,成为弥补地方机制不足的措施之一。到了明中期的成化朝,国库财政危机,而云南逋欠朝廷的金银收不上来,于是,镇守太监又灵活机动地担任了收取地方欠款的重任。以往的研究更强调镇守、巡府等设置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的功用,实际从永乐朝开始的宦官随征、镇守都弥补了地方机构的不足,加强了地方机构运作的灵活性。
二 补相权之阙
在一个阁权较强而宦权相对弱势的时期,应该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宦官参政的常态。史家多认为嘉靖朝是不用宦官的一个典型时期。但从麦福在嘉靖朝政局中的角色,可以看到,在嘉靖朝每一次大的事件中都存在着大珰的影子,尤其是麦福升任司礼监掌印后,徐阶与严嵩在扳倒仇鸾的过程中,必须依靠麦福的作用,否则权臣亦很难独立成功。纵观以不用宦官著称的嘉靖朝,势重的阁臣也都离不开司礼太监的配合,否则难以成事。到了万历朝初期,张居正与司礼大珰冯保的合作,论者不绝,此事也成为攻击张居正正面形象的口实,万历中后期的陈矩,《明史》称:万历朝“自冯保、张诚、张鲸相继获罪,其党有所惩,不敢大肆。帝亦恶其党盛,有缺多不补”。陈矩在正史中是不“擅权乱政”的忠宦形象,然而,通过前文中的个案,横向比对陈矩与朝臣的关系,即便是向以自诩“清流”、不屑与宦者为伍的东林士人、朝臣,其实与司礼大珰陈矩仍有密不可分的联系。
历史上所谓“擅权乱政”的奸宦如王振、刘瑾、魏忠贤等人,古今论者对其专权为恶的论述已汗牛充栋。然而,换个角度,以新的墓志材料为线索,关注史论中宦官擅权不那么严重的时期或正史中形象较好的、即那种“安守本分”的宦官个人,更容易发现明代宦官参与政治的常态。从司礼大珰麦福、陈矩的个案来看,无论制度上承认与否,宦官体系已嵌入了文官系统,无论阁臣势力是否强大,都离不开被称作“内相”的司礼太监的合作。
明代宦官机构之庞大、设置之完备,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空前的,足与官僚机构相匹敌。
明初,太祖朱元璋制定的祖制,奠定了整个王朝分权制衡的基调,只有相互制约的两套体系方能使皇帝高枕无忧。于是,在明代宦官与文官共同分担了原来只属文官系统的权力。论者皆言明末崇祯皇帝对宦官的政策反复无常,即位之初立除权阉魏忠贤,尽撤各地镇守内官,然不过几年,又命宦官出镇,如此反复。
实则不该过分苛求皇帝个人御宦的决心,而是国家政治机制环环相扣,有缺口自然要有补充。
总之,通过上面的分析来看,明代宦官已成为国家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不能简单以忠、奸来区分宦官的好和坏。笔者选取不同时段的宦官个案,来探讨宦官在政治机制中的角色,可以看出,这些时期的政治都有宦官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用,但国家机器照常运转,也不见因此而降低了行政效率,史论“明亡于阉宦”,有失偏颇。
明代的文官制度在当时的世界范围来看是非常先进的,而宦官实际又是这一机制的组成部分。那么,在承认宦官作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前提下,宦官是如何保持大多数人都能承担本不属于其“家奴”身份的职责的呢?这与明代对宦官的教育培养分不开。无论是宦官自己的记忆中所描述的,抑或墓志所记载的,都可以看到,明初已建立宦官专门的教育机构——内书堂,国家不仅建立宦官受教育的机构,而且有一套专门的,虽非制度设定却约定俗成的宦官培养、见习的体系。
刘若愚言:“自内书堂奉旨派拨者名曰正途,其次或乞恩奏保改升者亚焉。按祖宗旧制,必照依钦录姓名,挨次鱼贯升转,罔敢搀越。……如欲内廷有真正忠实才品,必先将内书堂振制,优选聪明、稳重、慈善之人,加意训教,以储十余年或二三十年之后大用,可以。” [9] 内书堂出身的宦官被视为“正途”,而聪明、稳重、慈善是入选内书堂的优先条件,经过十或二三十年的磨砺、锻造,方可大用。显然,内书堂正途出身的内侍是明代上层宦官的主要组成部分。而升转的程序一般是,“凡各衙门缺写字者,即具印信本奏讨,奉旨拨若干名,即挨名给散”。内府各衙门若缺写字人员,先具印信请奏皇帝,待得到批复,即可向内书堂讨要,内书堂奉旨拨发,依次向各衙门派出小内侍充任写字之职。由于他们受过系统的正规教育而具知识水平,且奉旨被差派于各衙门,因而其升迁机会自然比未入内书堂者多。小内侍由各衙门的“写字”开始,其后如非意外,可循升为掌司、典簿、总理、佥书、直至太监之职。如能拨发至二十四衙门之首的司礼监,则发展更加被看好,也更容易得皇帝的赏识而获得升转。
相当一部分上层宦官都经历过系统的教育、培训,这使他们能承担各种职责,权力虽蔓延至国家机器的方方面面,却并不破坏整套体制的运作,几乎和文官们一样接受教育并在朝廷各衙门见习、历练、升迁。以至有官员建议对内府的宦官与文官一样建立考核机制,以杜绝宦官机制中的弊端。弘治十七年,吏科给事许天锡上言乞定京官考察之制时,包括建议对内府宦官进行考察,“又内府二十四监局,掌印佥书太多,乞敕司礼监会同内阁,将各内官内使考察,严加裁革,南京监局亦行一体考察”。孝宗表示“此奏深切时弊,其详议以闻”。然而建议的其他内容或被采纳,唯“考察中官一事,吏部不覆奏,内阁不主张,即言官亦不再请,遂使给事谠言,付之逝波” [10] 。
明朝的官员需经科举考试、吏部甄选得到任用提拔,具有完善的选拔升转的标准,宦官由于同时又具有君主“家奴”的身份,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,虽然事实上大部分上层宦官也与官员们一样接受过系统教育,也承担各项类似的职权,却很难在制度上予以承认。具备与文官同样职责却缺乏必要的考核、监察制度也是某些时期出现所谓“宦祸”的一项重要原因。